来信内容
姓  名:孙**
信件编码: LDXX190417FVEO
来信时间: 2019-04-17 16:3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林凯城小区落户
信件内容:
你好,我在林凯城买房,现在房屋产权证没有办下来,只有购房合同,现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上只有买受人,我的名字,共同买受人没有填写,我的户口在老家,不想落到林凯城,想把我老婆和孩子的户口落在林凯城,但是户籍室说得把我老婆添加为共同买受人才可以,备案表现在又没有办法添加共同买受人,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老婆和孩子的落户在林凯城。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沣西)工作部
回复时间:2019-04-29 09:20
回复内容:

您好:

     我局的网签备案权限已上交至西咸新区房管部门,关于该房屋的合同备案及注销事宜,请咨询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部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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