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具体回复如下:
一、关于购房全额发票什么时候可以开具问题。
经核实,湖畔家园项目的开发商为咸阳振和置业有限公司,主管税务机关为咸阳市相关税务部门,非我局辖区内管户。建议您向相关税务部门反映。
二、关于消防什么时候能够验收问题。
经调查,湖畔家园项目在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情况下,擅自交付业主使用。我局已经分别于2017年10月17日和2018年3月6日向咸阳振和置业有限公司下发了停止交房行为的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交房行为。根据合同条款,该项目未竣工验收,业主可拒绝收房,对于延期交房的相关问题可依据合同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开发企业相关违约责任,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我局已多次的督促开发商,要求其尽快向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申请。据我局了解,目前咸阳振和置业有限公司正在向咸阳市有关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三、关于该小区到底归沣西新城管理还是咸阳管理问题。
2017年1月22日中共陕西省委出台《关于促进西咸新区进一步加快发展的意见》(陕发[2017]3号)文件,该文件中明确规定将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辖区内西宝高速老线以北的12.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渭河以南、西宝高速老线以北、沣河及陇海铁路以西)原咸阳市已建成城区的行政和社会管理职能委托咸阳市政府行使。
四、关于小区在未收房的情况下是否要缴纳物业费问题。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