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王**
信件编码: LDXX19022107LL
来信时间: 2019-02-21 15:4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宜家沣都小区)落户办理
信件内容:

       你好,我是宜家沣都小区的业主。小区自2014年建成至今房产证及购房发票一直没有,这给我们办理户籍和小孩上学等问题带来了居多不便。

       且小区物业拒绝开具入住证明,原因是没交纳物业费。个人不交物业费的原因如下:自2014年房屋装修完后准备入住时发现,房子西墙漏水严重。多个房间大面积墙皮起泡脱落、实木地板泡水严重。刚装修好的新房,看到这种情况当时那种心情可想而知。更郁闷的是断断续续找物业近半年多时间,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处理。而当时又着急入住,无奈之下,我自己找人修复了墙面和地板,但是不到两个月一场大雨过后,发现墙面又出现严重漏水墙面再一次起泡、脱落,于是找物业协商,刚开始是答应好了但一直没有实际行动,后来是直接电话也不接,各种推脱。直至2017年下半年,小区慢慢的入住了近百户,据了解西面的户型都存在严重的漏水情况,这才开始找一些施工队把外墙防水修复了,但是内墙修复的事却一直没有下文。根据购房合同规定房屋外墙防水质保是5年,眼看5年质保期就要到了,这个修复问题还是没有妥善处理。我们只能通过不交纳物业费来促使他们修复墙面,侍妥善解决这个问题后,物业费自然会交。

      而物业现在提出不交纳物业费就不给办理购房发票、不给买水、买电(因为我这户漏水严重,在提供了照片后水、电可以正常买)、不给开具入住证明等相关措施,请问这是否合理?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的漏水,他们是不是应该及时解决? 而根据落户相关政策要求,没有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就不能办理落户相关事宜,小孩下半年就要上小学了,据了解附近大部分小学都规定必须属有本地户籍才能上学。请问上述问题要如何解决?我们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沣西)工作部
回复时间:2019-02-28 09:05
回复内容: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沣西新城的关注与支持!

1.针对房屋维修问题,我局工作人员立即与宜家沣都物业公司取得联系,要求尽快处理此问题。经过多次协商,物业公司已联系施工方对房屋进行维修,直至渗漏问题彻底解决。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该履行相应的义务。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未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可以通过上门催交、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等形式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经仲裁裁决或者判决确认后仍不履行的,按照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录入个人信用档案。同时,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部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得采取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方式。

3.关于宜家沣都房产证的办理我们沣西新城不动产登记已启动该小区房产证的办理,并且派专人一直督促开发商提供办证的相关资料,现已收到开发商提供办理房屋产权证的纸质资料,目前正在审核相关资料,待审核通过后按照流程办理房屋产权证。

  • 非常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