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申**
信件编码: LDXX18112215L0
来信时间: 2018-11-22 22:3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光伏补贴款问题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

        我是大王镇一位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户,去年安装该系统时的政策是每瓦政府给予一次性补贴2元钱,今天收到了补贴款,但是钱数相差一半,只有每瓦1元。请问这是咋回事?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发展和经济运行部
回复时间:2018-11-29 09:30
回复内容:

您好!依据陕西省《省级示范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对居民屋顶光伏省级财政资金按照1元/瓦标准,给予一次性事后投资补助。西安市在省级现有光伏发电补贴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西安市财政对行政区(县)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每瓦1元的标准,在项目并网验收运行后,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经与西安市发改委沟通,西安市发改委表示,西安市在省级现有光伏发电补贴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每瓦1元的一次性投资补助西咸新区不在享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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