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黄**
信件编码: LDXX181111NEB0
来信时间: 2018-11-11 15:0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投诉咸阳新元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咸阳人民西路工商支行
信件内容:

    尊敬的西咸沣西人民政府:

我与咸阳新元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签署首套商品房合同,开发商当时给我说的按揭贷款利率(5.14)与最终工商银行的利率(5,635)相差太大,但是开发商并没有与我进行沟通,整个合同签

开发商都为告知我利率变动。望政府给予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沣西)工作部
回复时间:2018-11-12 20:58
回复内容:

您好!银行利率是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市场等种种情况来调整的,政府部门是无权干涉的,请您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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