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史**
信件编码: LDXX181021AOA0
来信时间: 2018-10-21 11:2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虚假销售 没收我的订金
信件内容:

20181017日,于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白马河路与统一路交汇处西北角沣西吾悦广场售楼处

新城控股 沣西吾悦广场 西安新城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违法没收我5万元人民币的订金不予退还

1.购房要求必须先缴纳认筹金,选房时要求必须认筹金转定金否则无法选房

2.签署认购协议前,未明确说明交房时间,房屋总价,精装建材使用品牌等。

3.虚假信息,房屋总价与实际签署协议不一致,说有额外优惠,总价并未白纸黑字明确提出,虚报未批复的地铁线路,说地铁将建成通车,后经查询并未批复,签署认购协议前后说明的交房时间不一致

4.说该楼栋仅有21-31层西户房源,其余房源都已售空,后来为让客户缴纳订金,又说该为团购房,有优惠,可买1-31层西户,前后销售说法不一致,仅为迫使消费者缴纳订金。

5.认购协议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只能甲方(开发商)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没收订金,消费者无任何权利。

6.一直催促消费者签署协议,否则房源将销售给他人,不断制造紧张气氛,逼迫消费者购买,签署协议后如不购买,直接没收订金。销售在客户犹豫期间,不断说周边开发商拿地价和未来售价等不实信息来诱导客户购买。缴纳订金后直接翻脸说订金是定金,不予退还,不帮客户解决任何问题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沣西)工作部
回复时间:2018-10-22 17:09
回复内容:

您好:

       史先生/女士,您所反映的吾悦广场没收定金的有关问题,我局立即与开发企业取得联系,督促其尽快解决,同时对于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加强监管。

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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