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周**
信件编码: LDXX18081436N4
来信时间: 2018-08-14 18:3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金科世界城
信件内容:
本人于全款分期购买金科世界城商铺,全款已交完,签订了认购书,网签合同还没下来,按照售楼员说的流程全款交完就可以先看合同,但看了合同及补充协议后才发现不合理,本人要求开发商修改或者增加其他补充条款,金科方表示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都是制式合同无法修改,并且不退房,很明显补充协议里把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开发商违约条件推返了,很强硬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买受人责任免除部分开发商责任,还不能拒签,不能退房!

请问房租买卖合同中的附件也就是补充协议是开发商自己的意向还是房管局统一的模板,到底能不能根据买受人诉求进行修改或者增加,如果不等根据买受人诉求增加或者修改一些合理的条款,就违背了合同中写的公平公正,违背了补充协议里说的:本合同中所有条款均由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因为根本没有协商的余地,如果无法协商一致,我有没有权利让退全款,如果开发商执意不退,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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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下午房管局领导联系我了,在协调此事,首先感谢政府为民办事的效率,其次协调中金科世界城一口咬定我交钱之前看过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其实我是交完全款后才看到的(有微信截图为证)看到后我就觉着不合理,既然协议上写的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为什么不能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合法的去修改呢?金科说我看过合同这算不算欺骗房管局?欺骗陕西人民?这样的开发商让人很无奈,没有信誉,金科所有口头承诺也就无法相信了,既然无法修改那就退房吧!!
希望沣西房管局领导能为群众做主,在签合同前!因为我清楚一旦协议签订,一切都要以根据合同为主,最近金科世界城维权就是例子!

退房吧金科!陕西人民不是这么好忽悠的!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沣西)工作部
回复时间:2018-08-23 14:33
回复内容:

    你好,我局工作人员已与金科世界城销售经理联系,开发企业同意对合同内容你认为不合理的条款进行协商修改,请你及时与开发企业联系。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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