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西咸新区托管辖区和社会管理职能工作实施方案》(陕办字[2017]6号)有关“西咸新区规划范围内约12.6平方公里原咸阳市已建成城区(四至范围:渭河以南、西宝高速老线以北、沣河及陇海铁路以西)的行政和社会管理职能全部委托咸阳市实施(其中,户籍与西安同城)”的要求,2017年4月7日沣西新城与咸阳市秦都区签订《关于12.6平方公里行政和社会管理工作移交协议》。已将社会事务全部移交。
由于相关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西咸新区进一步加快发展的意见》(陕发[2017]3号)精神,落文件不便公开,故不能提供文件附件。建议诉求人向咸阳市有关部门提出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