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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户通道墙面不贴砖,与样板房不符。
经核查,设计规范中未强制要求疏散走道墙面做法,售楼部样板间无公共过道展示,业主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未对该处墙面做法进行约定。
2、空白合同
金科世界城8#、9#楼《商品房买卖合同》为房屋网签备案办理完毕后,从网签系统统一打印,不存在空白合同的说法。针对业主反映“建设单位只提供签字页给业主,没有提供完整的合同”的情况,房管局今后将严格监督并规范建设单位的签约行为,提醒业主签订合同之前务必阅读合同全部条款,做好风险预控,以免买卖双方信息不一致造成损失。
3、公摊过道只有1.29米,要求重新测量公摊并公示结果。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3.30条,疏散走道净宽度不小于1.1米,现场测量结果为1.29米,满足规范要求。8#、9#楼已由具备资质的测绘机构进行了实际测量,并出具《房产测绘成果报告》,我新城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将要求建设单位配合业主进行查阅,如存在面积差异,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4、消防楼梯的窗户设置在整个楼梯台阶的中间位置,且未设置防护措施,不满足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经核查,消防楼梯窗户的位置设计不违反规范要求。按照《住宅设计规范》6.1.1条规定,楼梯间、电梯厅等共用部分的外窗,窗外没有阳台或平台,且窗台距楼面、地面净高小于0.9m时,应设置防护措施。现场抽检建设单位已加装护栏,符合规范要求。针对业主提出的松动及安全隐患问题,责令建设单位在交房前整改完毕,消除安全隐患。
5、消防楼梯的窗户设置在整个楼梯台阶的中间位置,且未设置防护措施,不满足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经核查,消防楼梯窗户的位置设计不违反规范要求。按照《住宅设计规范》6.1.1条规定,楼梯间、电梯厅等共用部分的外窗,窗外没有阳台或平台,且窗台距楼面、地面净高小于0.9m时,应设置防护措施。现场抽检建设单位已加装护栏,符合规范要求。针对业主提出的松动及安全隐患问题,责令建设单位在交房前整改完毕,消除安全隐患。
6、燃气管道及阳台立水管与厨房烟道相邻,存在安全隐患。阳台立水管设计紧邻卧室影响休息。
经与咸阳市天然气公司核实,燃气管道设计及施工均由其进行,满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要求。客厅阳台立水管未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满足《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要求。
7、厨房窗户外相邻露台相通,浪费面积影响安全及私密性。
该平台不计入房屋面积,未纳入公摊,针对安全隐患问题要求建设单位设置防护设施对两户进行分离。
8、入户门装反
现场查看9#楼存在入户门开启方向与合同附图不符,规划建设局已责令建设单位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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