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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户通道墙面不贴砖,与样板房不符。
经核查,设计规范中未强制要求疏散走道墙面做法,售楼部样板间无公共过道展示,业主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未对该处墙面做法进行约定。
2、空白合同
金科世界城8#、9#楼《商品房买卖合同》为房屋网签备案办理完毕后,从网签系统统一打印,不存在空白合同的说法。针对业主反映“建设单位只提供签字页给业主,没有提供完整的合同”的情况,我新陈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今后将严格监督并规范建设单位的签约行为,提醒业主签订合同之前务必阅读合同全部条款,做好风险预控,以免买卖双方信息不一致造成损失。
3、公摊过道只有1.29米,要求重新测量公摊并公示结果。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3.30条,疏散走道净宽度不小于1.1米,现场测量结果为1.29米,满足规范要求。8#、9#楼已由具备资质的测绘机构进行了实际测量,并出具《房产测绘成果报告》,房管局将要求建设单位配合业主进行查阅,如存在面积差异,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4、消防楼梯的窗户设置在整个楼梯台阶的中间位置,且未设置防护措施,不满足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经核查,消防楼梯窗户的位置设计不违反规范要求。按照《住宅设计规范》6.1.1条规定,楼梯间、电梯厅等共用部分的外窗,窗外没有阳台或平台,且窗台距楼面、地面净高小于0.9m时,应设置防护措施。现场抽检建设单位已加装护栏,符合规范要求。针对业主提出的松动及安全隐患问题,责令建设单位在交房前整改完毕,消除安全隐患。
5、消防楼梯的窗户设置在整个楼梯台阶的中间位置,且未设置防护措施,不满足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经核查,消防楼梯窗户的位置设计不违反规范要求。按照《住宅设计规范》6.1.1条规定,楼梯间、电梯厅等共用部分的外窗,窗外没有阳台或平台,且窗台距楼面、地面净高小于0.9m时,应设置防护措施。现场抽检建设单位已加装护栏,符合规范要求。针对业主提出的松动及安全隐患问题,责令建设单位在交房前整改完毕,消除安全隐患。
6、燃气管道及阳台立水管与厨房烟道相邻,存在安全隐患。阳台立水管设计紧邻卧室影响休息。
经与咸阳市天然气公司核实,燃气管道设计及施工均由其进行,满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要求。客厅阳台立水管未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满足《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要求。
7、厨房窗户外相邻露台相通,浪费面积影响安全及私密性。
该平台不计入房屋面积,未纳入公摊,针对安全隐患问题要求建设单位设置防护设施对两户进行分离。
8、入户门装反
现场查看9#楼存在入户门开启方向与合同附图不符,规划建设局已责令建设单位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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