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宣布,我们党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为保证全党团结统一、行动一致,为党统揽“四个伟大”提供了坚强有力制度保障。202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应是一个内涵丰富、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动态系统。健全这个体系,需要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更加突出党的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联动集成、协同协调,更加突出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更加突出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管党治党建设党。”《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生动记录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系统体现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积累的新的重要经验,为推进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依规治党,充分彰显依规治党的强大政治保障功能,提供了根本遵循。
准确把握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大原则,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我们这么大一个政党,靠什么来管好自己的队伍?靠什么来战胜风险挑战?除了正确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外,必须靠严明规矩和纪律。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注重运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进入新时代,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创造性提出坚持依规治党,全方位、立体式推进建章立制工作。
面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的长期严峻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把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好,要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完善规范、健全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这是党的十八大以后制定的第一部重要党内法规,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也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准确把握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大原则,不断加大体系构建顶层设计力度,引领新时代依规治党不断开辟新境界。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全党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党的执政地位更加巩固。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这是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最宝贵的经验。坚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党中央着力强化“两个维护”制度保障,制定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完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以一系列重要制度性安排保证全党自觉向党中央看齐,以党内法规制度的刚性,维护党中央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
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更好发挥党章对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的根本规范和指导作用。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总章程,是总规矩。党的制度是从党章开始的,党章是一切党内法规制度的源头。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公开发表的第一篇署名文章就是《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党坚持与时俱进完善党章,及时把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重要成果写入党章;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建章立制,不断把党章各方面要求具体化;坚持学习贯彻党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按党章要求规规矩矩办事。
坚持民主集中制,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有机结合起来。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激发党的创造活力、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党不断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制度体系,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善于集中统一,不断把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变成我们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工作优势。
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我们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是领导一切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这就决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然要涵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个方面。2013年11月,党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2016年12月,党中央召开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出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确定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1+4”基本框架。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目标任务。2018年2月,党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进一步明确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法规制度相继出台,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以制度建设不断巩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充分彰显了依规治党的强大政治保障功能。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积累了新的重要经验,形成了宝贵的理论成果。2021年12月,第二次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用“十个坚持”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进行了集中概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全面阐述了坚持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问题,深化了对党的建设和党长期执政的规律性认识,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议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就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增强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继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发挥好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重大作用。
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
依规治党,首先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这就要求不仅要有内容完善、针对性强的法规制度,而且要有坚持原则、不打折扣的执纪过程。随着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发展完善,我们总体上实现了有规可依,但是,现有党内法规还不能很好满足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制度空白与制度过剩现象并存,存在一些结构性问题;同时,有规不依、落实不力的问题依然存在。只有紧紧扭住提高质量这个关键,牢牢抓住制度执行这个根本,才能切实防止制度规定流于形式,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
一方面,扭住提高质量这个关键,确保每项法规制度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长期以来,我们制定的不少制度规定流于形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制度本身不科学,脱离实际、没有可行性,有的规定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有的只有要求没有问责、刚性约束力不够,还有的规定交叉重复甚至文件打架。这就要求坚持系统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体现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
要既坚持解决问题又坚持简便易行,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化繁为简、突出重点、针对时弊,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切中问题要害,使广大党员、干部一目了然;既坚持目标导向又坚持立足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掌握制度建设的周期性规律,制定严格的举措和要求,同时也要实事求是,不搞层层加码,力求把落实党中央要求、满足实践需要、符合基层期盼统一起来;既坚持创新发展又坚持有机衔接,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空白缺位的抓紧建立,不全面的尽快完善,成熟经验及时推广,同时把制度规范体系凸显出来,形成整体效应。
另一方面,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防止“破窗效应”。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编在手册里,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不仅不能产生应有作用,反而会损害法规制度的公信力。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九分气力要花在这上面。多年来的实践告诉我们,贯彻执行法规制度没有绝招,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党中央不断完善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将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巡视巡察内容,对重要党内法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坚决严肃查处。坚持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内容,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出台《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逐一明确规定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等各级各类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执规责任,推动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职尽责、善于运用制度谋事干事。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党中央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制定、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规定对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11种情形应当予以问责,以有效问责强化制度执行。这些重大举措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有力地破解了党内法规“执行难”问题,形成了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
坚持系统观念,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制度优势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依规治党重大问题,不断推动党内法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党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治理效能。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党中央坚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实践,在着力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的同时,抓住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两个关键,相继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改革等一系列制度,不断扎紧制度笼子。总结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实践,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明确提出了“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要求,强调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党中央坚持既解决思想问题,不断拧紧“总开关”,坚定理想信念这个“主心骨”,又解决制度问题,上紧制度规矩发条,筑牢纪律规矩这个“顶梁柱”,不断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取得了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也成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党中央坚持依法治国和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坚持宪法修改和党章修改相协调,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实现党管党治党和治国理政相贯通。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在我们国家,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而且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严格。针对纪法不分,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以及由此带来的“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等问题,党中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了纪法分开,这也成为十八大以来制度创新的又一成果。同时,贯通执纪执法,强化综合效能,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
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执行制度最终靠人,只有“关键少数”特别是高级干部和各级主要领导干部遵规学规守规用规,依规治党才更有震慑力和说服力。在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伊始,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说到的就要做到,承诺的就要兑现,中央政治局同志从我本人做起”。八项规定一子落地,作风建设满盘皆活,八项规定成了改变政治生态和社会面貌的标志性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制定的各项党内法规都对中央领导同志提出更高标准,要求中央领导同志为全党同志立标杆、作表率,产生了强大号召力。同时,在全党开展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在全党形成了遵规学规守规用规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势场。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依规治党就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只有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同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不断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政治保证。(郭如才,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