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前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其中4起涉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问题。如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甘荣坤,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宋太平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等。福建、湖北、陕西等多地也陆续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梳理通报案例发现,“接受安排”情况屡屡出现。
当下,从送钱送物到安排旅游、娱乐、健身等,一些作风顽疾在高压态势下“自调节”“自适应”,改头换面、由明转暗。事实上,种种“安排”不论形式如何变化、花样如何翻新,本质上都具有一定的目的性和交易性。对于这些“安排”,党员干部应当保持高度警觉。
政商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党员干部立足自身职责帮助企业合法发展自是题中之义,但少数人愿意“安排”和甘于“被安排”则明显扭曲了这种关系:企业主“服务”党员干部吃喝玩乐,随之,党员干部用手中的权力“服务”企业主谋取不正当利益。
明晰“接受安排”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因果关系很关键。表面上看,单纯接受安排可能并没有附随利益交换。但一旦“接受安排”,“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本身的或然性就会变成因果链条上的必然性,因为看似一时不求回报的“安排”都可能是有利可图者的“长线投资”。
“祸患常积于忽微”,不正之风与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党员干部不仅要管住手、管住腿,更要管住心,做到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