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完善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建强干部队伍等五个方面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要求、厘清职责、理顺关系、强化保障,着力让机关纪委监督实起来、执纪硬起来、作用发挥强起来,推动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实施意见》着眼于解决新时代机关纪检工作“干什么”“怎么干”“干得好”等问题,共有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是积极把握、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明确机关纪委工作应坚持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确保机关纪委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第二部分是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机关纪委工作高质量发展,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意见》精神,把准新时代机关纪委工作定位,厘清职责范围。包括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严格执纪审查、严肃追责问责和把准职责定位等五个方面,强调机关纪委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上,有效发挥专责监督作用。第三、四、五部分是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包括完善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建强干部队伍等内容,其中,突出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纪检工作的特点,从选优配强工作力量、提高履职能力、加大激励保障力度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实施意见》是加强机关纪委建设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对提高省直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党组(党委)要认真组织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将《实施意见》列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各部门机关党委要准确领会精神实质和把握职责要求,督促指导机关纪委抓好对《实施意见》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在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给予工作支持和帮助,推动机关纪委规范化建设。各部门机关纪委要召开委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组织纪检干部深入研讨交流,进一步把准职责定位、理顺工作关系,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党内监督落实落细落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