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日 | 宪法在我心中——纪检监察干部话宪法

今天是国家宪法日,今年的宪法日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法治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

为展示我省纪检监察干部模范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认识体会和使命担当,今天,我们推出《宪法在我心中——纪检监察干部话宪法》栏目,敬请关注。

省纪委监委宣传部 冯晓赟:“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规定着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等方方面面,在我们党治国理政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我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都将切实拥护宪法、尊崇宪法,认真学习宪法,‘善学真学,久久为功’,不断增强自己的宪法意识,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都将坚决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忠实履行好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所赋予的职责,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自己的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纪检监察干部。”

省纪委监委第十一审查调查室刘建:“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一是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自觉投身纪检监察、国家监察等各项改革,在学思践悟中经风雨、壮筋骨、做贡献。

二是不断增强纪法思维能力,切实提高纪法运用水平,坚守宪法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依纪依规依法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问题,捍卫依法治国成果,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是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依法依纪维护群众利益,及时核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作风等问题,在忠诚、干净、担当的履职尽责中彰显公平正义,维护宪法权威,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榆林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白欣:“列宁说过:‘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大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室的干部,作为一名从检察机关转隶的人员,守法是我的义务,执法是我的职责,我将对每一起案件依规依纪依法审理,做好常委会的参谋助手,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法律和人民的检验。

今后,我愿恪尽职守,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继续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传递社会正能量。”

眉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王子洲:“‘同学们,今天你们投下的神圣一票,是《宪法》赋予你们的法定权利’,政治老师的这句话,是在我们第一次选举区人大代表的投票现场。作为中学生的我,第一次真实的感受到了‘宪法’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的词汇。

‘同志们,监察职责是《宪法》赋予你们的神圣职责’,作为一名年轻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够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这一历史时刻的亲历者、见证者、参与者,让我感到无比的自豪与激动。

我与《宪法》的两次贴身接触,一次作为公民,一次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让我体会到《宪法》作为根本大法的至高地位,让我更加坚定了尊崇宪法、维护宪法的使命和任务。”

清涧县纪委监委宣传部梁转:“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纪国法的守护者,也是宪法权威的捍卫者。作为一名刚“入伍”的纪检‘新兵’,我认为,学习宪法,就是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章党规、法律法规学在经常,践行于日常;遵守宪法,就是要遵守‘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要求,在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上做表率,强化责任担当、严于正身律己,坚守为民服务的初心,牢记正风反腐的使命;维护宪法权威,就是要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手持执纪‘利剑’,以零容忍的态度和猛药去疴的决心,敢于向不良作风、违纪违法行为‘亮剑’,严肃查处挑战宪法权威、侵害群众利益等各类腐败问题,让法纪的阳光照亮每个角落。”

镇坪县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和农村水利局纪检组张公森:“7岁时,跟着母亲去邻居家开会,我听村民在讨论《宪法》,说它是母法。这是我对宪法最初的一个记忆。

上高中时,在《政治》这门教科书中知道了,我国《宪法》颁布于1954年,在75、78、82年对《宪法》进行了修改。这是我对《宪法》的进一步了解。

十年前,我进入纪检监察系统,监督执纪问责成为我的主业,特别是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的今天,从单纯执纪到执纪与执法相统一,接触学习法律知识多了,我领悟到《宪法》是母法的深刻含义,其他法律法规的制定,都不得与《宪法》内容有相冲突的地方。维护《宪法》,就要像尊敬母亲,爱护母亲,维护母亲的尊严,听从母亲的教诲一样……至死不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