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为扎实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营造不敢、知止良好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长安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骆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只表态、不表率等问题。2017年6月至2018年11月,骆虎在任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先后组织召开扶贫工作会议20次,并多次强调扶贫工作的重要性。但其作为区城管局驻村工作队主要领导和联户帮扶干部,行动少,落实差,既未按照扶贫相关要求去驻村工作队指导检查工作,也未去过联户帮扶贫困户家中,而是让驻村干部代签相关帮扶资料,行动上丝毫没有起到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示范引领作用。骆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月,骆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2.临潼区仁宗街道芋坡村党支部委员周新年、村委会委员刘玉春违规决策扶贫事项、拖欠扶贫分红款等问题。2017年12月,原刘坡村党支部书记刘玉春、村委会主任周新年违反群众纪律,未按照“四议两公开”规定,违规将用于发展集体经济的15万元帮扶资金贷款给区某合作社收息分红。后又拖欠支付15户贫困户2018年收益分红,致使群众利益受到损失,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刘玉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新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周至县广济镇永红村党支部第一副书记胡智民违规收取危房改造户费用问题。2016年,时任永红村村委会主任胡智民与该村会计张某协商,向4户危房改造户分别收取500元费用,用于购置办公用品及清理垃圾等支出。胡智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4月,胡智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